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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来源: 枣庄市图书馆 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18760


一、申办对象及方法

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住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绿卡)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枣庄市图书馆读者证。

二、读者证类型

读者证类型与适用群体如下:

类型

适用人群

证件形式

电子证

16周岁及以上普通读者

电子证(二维码

普通证

老年读者(60周岁及以上)
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

实体

借阅册数:2册。

借阅周期:30天,可续借1次(顺延30天)。

使用范围:枣庄市图书馆及所属城市书房(文化中心城市书房、龙阅城市书房、江南里城市书房)

三、办理方式

(一) 线上办理:电子证

操作流程

进入“枣庄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线上办证】→填写信息→实名认证→确认信息→办证成功。

温馨提示

1.一个身份证号仅限办理一张读者证,已有在馆读者证的读者,需先办理退证后方可重新办理含押金的旧证可暂用,旧证可直接用于借阅与积分累积,办理退押金手续不等于退证(退证将导致积分清零)押金退还事宜另行通知。

2.电子证二维码查看路径:【服务中心】→【微服务大厅】→【二维码读者证】

(二) 线下办理:普通证(实体卡)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至以下服务点办理:

办理点

地址

开放时间

(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办理方式

枣庄市图书馆一楼办证处

市中区文化西路23号

周五-周六
8:30-12:00

14:00-17:00

人工

文化中心城市书房(新城市博物馆一楼)

薛城区永兴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

周二-周日

9:00-17:00

人工

四、重要注意事项

1.一人一证原则每位读者仅限持有一张有效读者已有旧证的读者,需先办理退证(含押金的旧证可暂用),押金退还流程将通过公众号另行通知。

2.初始密码:新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 20050101),请登录公众号【个人中心】及时修改。

3.挂失与责任:实体卡遗失需立即致电 5105362 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电子证若发生盗用情况,请迅速联系公众号客服冻结账户。

4.未成年人办证:未满16周岁的读者需由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陪同办理,监护人需现场签署《未成年人借阅责任书》。

5.读者义务: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则,若文献出现逾期、损毁或丢失等情况,需按照《枣庄市图书馆文献赔偿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文献逾期还将触发《积分管理办法》扣分规则。

五、附则

1.本办法与《枣庄市图书馆读者阅读积分管理办法》配套实施,详细内容可查看公众号菜单【服务指南】。

2.枣庄市图书馆保留对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如有变更将通过官方渠道公告。

3.本须知生效日期:2025年8月12日。

枣庄市图书馆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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