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对象及方法
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住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绿卡)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枣庄市图书馆读者证。
读者证类型与适用群体如下:
类型 | 适用人群 | 证件形式 |
电子证 | 16周岁及以上普通读者 | 电子证(二维码) |
普通证 | 老年读者(60周岁及以上) | 实体证 |
借阅周期:30天,可续借1次(顺延30天)。
使用范围:枣庄市图书馆及所属城市书房(文化中心城市书房、龙阅城市书房、江南里城市书房)
(一) 线上办理:电子证
操作流程
进入“枣庄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线上办证】→填写信息→实名认证→确认信息→办证成功。
温馨提示
1.一个身份证号仅限办理一张读者证,已有在馆读者证的读者,需先办理退证后方可重新办理。含押金的旧证可暂用,旧证可直接用于借阅与积分累积,办理退押金手续不等于退证(退证将导致积分清零),押金退还事宜另行通知。
2.电子证二维码查看路径:【服务中心】→【微服务大厅】→【二维码读者证】
(二) 线下办理:普通证(实体卡)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至以下服务点办理:
办理点 | 地址 | 开放时间 (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 办理方式 |
枣庄市图书馆一楼办证处 | 市中区文化西路23号 | 周五-周六 14:00-17:00 | 人工 |
文化中心城市书房(新城市博物馆一楼) | 薛城区永兴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 | 周二-周日 9:00-17:00 | 人工 |
四、重要注意事项
1.一人一证原则:每位读者仅限持有一张有效读者证;已有旧证的读者,需先办理退证(含押金的旧证可暂用),押金退还流程将通过公众号另行通知。
2.初始密码:新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 20050101),请登录公众号【个人中心】及时修改。
3.挂失与责任:实体卡遗失需立即致电 5105362 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电子证若发生盗用情况,请迅速联系公众号客服冻结账户。
4.未成年人办证:未满16周岁的读者需由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陪同办理,监护人需现场签署《未成年人借阅责任书》。
5.读者义务: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则,若文献出现逾期、损毁或丢失等情况,需按照《枣庄市图书馆文献赔偿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文献逾期还将触发《积分管理办法》扣分规则。
五、附则
1.本办法与《枣庄市图书馆读者阅读积分管理办法》配套实施,详细内容可查看公众号菜单【服务指南】。
2.枣庄市图书馆保留对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如有变更将通过官方渠道公告。
3.本须知生效日期:2025年8月12日。
枣庄市图书馆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