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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来源: 枣庄市图书馆 时间:2016-05-01浏览次数 :10521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请勿在阅览室接打手机。 
◆ 现役军人、老年读者、残疾人读者持证可优先借阅。 
◆ 进入流通部室(如借书室、现刊室、参考阅览室等)须持枣庄市图书馆读者证。 
◆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 请自觉遵守枣庄市图书馆部室条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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