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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召开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枣庄市图书馆 时间:2023-01-20浏览次数 :277

  1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左 文 市政府副市长

岳增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王庆丰 市财政局局长、二级巡视员

赵爱云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林 捷 市体育局局长

秦 魁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城市转型促进中心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扩大内需放在今年五大任务之首,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出了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岁末年初消费旺季,充分挖掘本地消费潜力,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全年消费增长,结合枣庄实际情况,市政府于1月19日印发了《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围绕扩大商贸消费、提振文旅体育消费、提升服务业消费3个方面出台13项措施,旨在借力春节消费旺季,助推消费尽快恢复。

  一是扩大商贸消费。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各200万元。举办“枣庄汽车嘉年华”“双十镇好物巡展”“直播电商节”“辣子鸡美食文化节”等10场促消费活动。积极招大引强,瞄准国内知名零售及平台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支柱性零售和平台企业。对满足条件的新增限上批零企业、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圈)、批发市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以及引进市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给予奖励。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商圈、省级示范步行街、省级老字号集聚区。支持主要商圈、商业街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利用连锁门店、物流仓储设施、前置仓等,开展商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筛选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电商平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二是提振文旅体育消费。上半年集中推出20场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促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国有A级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落实“畅游齐鲁  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要求,深挖省内游和跨省游市场潜力。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激发文化消费。打造“山东手造  匠心枣庄”品牌,塑造沉淀深厚、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实施“文艺攀登计划”,支持大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提升枣庄文艺创作整体水平。推进“好客服务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培育文旅企业服务品牌;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不断提升游客在枣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引客入鲁”计划,组织参加在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开展的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对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文创)街区等文旅康养品牌创建进行专项奖励;促进乡村旅游回暖,鼓励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级和省级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以及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平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积极在旅游景区举办精品体育赛事。开展以全民健身为主题的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壮大体育市场,拉动公众体育消费。

  三是提升服务业消费。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贴息、融资增信、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颐养公寓、月子中心、早教机构、家政服务等机构,推出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定制服务,延伸“一老一小”照护服务链条。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制度,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鼓励项目单位加大养老托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促消费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完善各类手续。对已开工项目,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激发活力、提振消费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持续帮助中小商户恢复经营,丰富居民的消费选择,精心组织消费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搭建促消费平台;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快落实政策资金,推动消费加快回暖向好。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关注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在枣庄这片沃土上积蓄力量、加快发展,也拜托广大新闻界朋友大力宣传枣庄市的好政策、好做法,和我们一起营造全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的良好氛围。




答记者问


01
大众日报记者: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在市场主体中面广量大,对提振消费发挥着“主力军”作用。请问对这些企业都有哪些政策措施?

  岳增波市商务局坚持把培育壮大批零住餐企业作为建强消费载体的重要内容,精心帮扶潜力企业“升规纳统”。2022年1-11月份,全市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79家,在库企业数量达到903家,创历史新高。为进一步推动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扩容提质、良性发展,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招大引强”。瞄准国内知名零售及平台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支柱型零售和平台企业,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围绕培育城市高质量消费载体,对全球性、全国性知名品牌在枣庄设立首店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积极争创省级智慧商圈、省级示范步行街、省级老字号集聚区等特色品牌,以此吸引更多批零住餐行业头部企业入驻枣庄。

  二是加大支持奖励力度。今年将对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其中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超过1亿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超过5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纳统的实现统一结算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圈)和批发市场,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的也是给予20万元奖励,达到5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以及引进市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只要纳统且网络零售额实现30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2位的,给予15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网络零售额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2023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且贡献率前3位的区(市),给予30万元奖励。

  三是挖掘城乡消费潜力。支持主要商圈、商业街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利用连锁门店、物流仓储设施、前置仓等,开展商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市级财政安排70万元对限上零售企业在乡镇及以下市场开展的促消费活动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02

中国网记者: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我市近两年也出台过一些稳经济、促消费政策,请问市财政局王局长,本次出台的提振消费的政策在支持方向和内容方面有哪些显著特点?


  王庆丰:面对疫情反复、预期转弱等因素影响,居民消费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2022年,我市开展了发放汽车、家电、餐饮、购物惠民消费券活动,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795万元给予专项支持,对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缓解疫情对消费影响,效果明显。本次加力出台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与以往出台的政策相比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支持范围明显扩大。本次出台的提振消费政策措施除继续发放汽车、餐饮、购物惠民消费券以外,还覆盖文化娱乐、文旅活动、景区品质提升、旅游服务、养老托育服务等多个领域,采取线上消费和线下消费相结合、城市消费和农村消费相结合等组合式促消费措施,支持范围更广,形式也更加多样。

  二是政策措施惠民便民。本次出台的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在助商惠企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政策享受的便捷度,优化消费券核销,政府补贴的消费券可用于美食节、特色小吃、景区门票等这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回补的同时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奖补力度持续加大。本次出台的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市级财政预计投入资金   4000余万元,奖补资金额度为历年最高。其中将发放汽车消费券200万元、文体惠民消费券300万元、零售餐饮消费券400万元,通过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投入积极性和群众消费热情,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带动相关消费品制造业加快智能化、绿色低碳化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03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将逐步地复苏,市民的消费需求也将不断释放,请问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

  赵爱云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消费提振年”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提振消费,文旅枣复苏”的工作部署,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市文旅局将抓住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重大机遇,拓展消费空间、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供给,以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推动文旅市场加速复苏回暖,坚决打赢“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的收官之战。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消费活力。制定枣庄市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争取市财政资金2150万元,加快活跃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据初步估算,2023年春节假日期间,枣庄市接待游客168.1万人次,同比增长7.3%,恢复至2019年的78%;实现旅游收入7.4亿元,同比增长5.9%,恢复至2019年的79.72%。台儿庄古城春节假日期间预计接待游客69.10万人次,营业收入2352.32万元。分别恢复至2019年的101.04%和58.99%。

  二是丰富节庆活动,充实冬季文旅产品。紧扣元旦、春节、元宵节三大节点,举办2023“黄河大集·福乐枣庄”春节季暨首届薛城文旅大集系列活动,深入挖掘冬季文化旅游市场潜力,让更多枣庄文旅精品“出圈”、“出彩”。围绕“全域慢游   福乐枣庄”贺年会活动,全市推出特色冬季年节活动共计70余项:台儿庄区举办2023年台儿庄古城春节大庙会暨点福灯启动仪式、2023年春节花灯会;薛城区整合红色文化、年味文化、民俗文化,打造铁道游击队年会品牌,在铁道游击队影视城举办铁道游击队大庙会;滕州市在龙山胜境风景区举办“登山祈福赏民俗  龙山胜境过大年”活动;山亭区举办“萌兔嘉年华,欢乐过大年”“穿越裂谷送温暖,萌宝一起过新年”等活动。

  三是推出惠民政策,全面激发消费活力。各大景区积极推出优惠举措,有效推动景区人气转旺,加快旅游行业复苏。台儿庄古城从元旦开始,实施门票免费的惠民政策,全国各地的游客全部实行免费进入景区游览,元旦期间,景区接待游客6.6万余人。3月底前,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从春节开始,开展“文旅惠民,精准助企”行动,集中推出一系列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进一步撬动文旅市场消费。

  四是深化文化惠民,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在全市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黄河大集冬春文化惠民季系列文化活动,围绕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精心策划覆盖城乡、惠及广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文化惠民活动。以各地公共文化场馆、百姓大舞台、文体广场、剧场剧院等阵地为依托,举办群众喜爱的送戏、展览、演出、写春联、阅读推广等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黄河大集”春节季、群众性小戏小剧展演、书画作品展览、“村晚”、民间游艺、闹元宵灯谜会等新春期间重点品牌文化活动。滕州市举办2023年“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启动仪式,开展非遗传承实践活动。山亭区、薛城区推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线上线下专题风采展示推广活动”;峄城区举办文化馆里过大年——峄城欢乐汇·2023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黄河大集系列活动;市中区举办  “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2023年迎新春“黄河大集”民间游艺文化展演活动。

  五是优化供给能力,推动行业提质增效。以“复苏  振兴 融合  发展”为主题,积极筹备2023年度全市旅游发展大会,全面总结文旅发展经验,展望文旅发展蓝图。继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提振文旅消费信心,积极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加大专题惠民消费券发放量,不断拓宽消费季优惠覆盖领域。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培育夜市、夜食、夜展、夜秀、夜拍、夜玩、夜读等夜间消费业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促进、消费融合、消费升级活动,在满足现实消费的基础上,全力挖掘潜在消费,培育新消费增长点。


04
齐鲁晚报记者:本次体育消费券发放工作总体上怎么安排的?
  林为喜迎新春佳节,有效刺激我体育消费市场,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培育体育消费增长极,我市决定在2023年第一季度发放体育消费券50万元。
  本次发放的体育消费券分为体育商品消费券、健身场馆门票消费券、健身培训服务消费券,适用于各区(市)推荐的定点体育场馆和商家。为保证体育消费券发放的广泛性、公平性和便捷性,体育消费券将采取互联网线上平台发放,这次体育消费券的发放平台是“飞羊精选”微信小程序,消费者可通过登录这个小程序进行抢券用券。消费者在抢券用券时必须先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规则领取消费券,并预定自己喜欢的消费项目和消费机构。消费者抢到体育消费券后使用的比例是:20元面值的体育消费券,消费必须满100元方可使用;30元面值的体育消费券,消费必须满150元方可使用;50元面值的体育消费券,消费必须满250元方可使用;100元面值的体育消费券,消费必须满500元方可使用。本次消费季每个消费者最多可以使用500元消费券,每次消费仅限使用1张优惠券,不可叠加使用。
  本次体育消费券分三次发放。首次发放时间是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发放20万元;第二次发放时间2月24日上午10:00,发放20万元;第三次发放时间是3月10日上午10:00,发放10万元;每次发放都是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须在48小时内进行消费,超过时间未使用,将自动回收到券池,其他消费者可再次领取。本次参与体育消费券消费活动的企业可使用消费券的总额度为5万元,单日不超过1万元,参与企业如出现刷单、套现等行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已使用的消费券不予补贴,已经补贴的资金将依法追回。


05

枣庄日报记者:请问市发改委在促消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秦去年以来,市发改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谋划出台激发潜力提振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促消费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实落地,推进消费领域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切实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政策惠企提质效、解难题,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牵头起草《枣庄市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创新推出15条政策措施,通过释放政策红利助企纾困,加快消费领域企业恢复发展。制定《枣庄市2022年促进消费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枣庄市促进绿色消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分工方案》,进一步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我市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2807万元,受惠2927户。减免保险费2.87亿元,惠及企业17859家,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962万元,惠及企业7872家。市场主体获得担保58家次、总担保额度2.58亿元。为餐饮、零售业发放贷款120.87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总额968万元。近期,市发改委还将启动服务业百强企业和服务业重点行业20强企业,充分发挥服务业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宣传解读拓渠道、优服务,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印制《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央、省促进企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清单》、《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明白纸》和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通过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枣庄发改》公众号发布,并通过微信将上述政策推送到区(市)、规上服务企业、外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科长多次深入商贸物流、住宿餐饮等企业,对各级促消费政策进行了现场解读,确保政策知晓和政策落地,发放明白纸4000多份、宣传手册2750份,营造了促消费、稳增长的浓厚氛围。
  三是项目建设早谋划、快推进,打造消费领域新的增长点。加强养老托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促消费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协助完善各类手续。高效运行重点项目服务云平台,进一步抓实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用好领导帮包、专员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红黄蓝管理等机制,加快破解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制约,适时召开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为消费领域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打造一批新的消费基础设施,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发改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主动超前谋划,在贯彻落实好上级促消费政策措施的同时,适时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不断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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