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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学习班在我市举办

来源: 枣庄市图书馆 时间:2018-07-06浏览次数 :139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公共图书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水平与技能,7月4日-6日,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学习班在我市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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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副教授张广钦,省图书馆副馆长周玉山,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韩伟,省图书馆研究辅导部主任陶嘉今、知网山东分公司韩若琳总经理等出席开班仪式。周馆长阐述了此次学习班的意义和目的,并对参会人员提出希望和要求。韩局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陶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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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培训中,张教授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公共图书馆基本原理》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通过鲜活的实际案例,向大家介绍了公共图书馆如何更好地利用法律保障提高公共文化的服务效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张教授指出,《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党的十九大之后第一部文化立法,开启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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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学习由山东省图书馆主办、枣庄市图书馆承办、中国知网协办,来自全省17地市图书馆的领导及业务骨干100余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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